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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團法人基隆市脊髓損傷者協會

復康巴士營運服務辨法


復康巴士營運服務辨法(*本規章由第六屆第七次理、監事會議修正通過施行。)

  • 照片說明文字

     

    一、服務目的:本復康巴士配有全自動升降系統,可將肢體障礙者及其所乘坐之輪椅,以不分離方式直接載送。

    二、服務項目:提供需就醫、就業、就學等之身心障礙(脊髓損傷者)交通服務。*

    三、服務對象:本會之會員為主並擴大服務基隆市肢體障礙者。

    四、服務時間:以上班時間為主(上午八時三十分~下午五時)

    五、收費標準:(會員)

    1.      市內(基隆市)接送就醫,雙定點單趟計費,酌收油資每趟100元。(每週以申請三次為限)

    2.      外縣區(鄰近之台北縣、市之各大醫療院所為主):酌收油資每趟800元。

    3.      非上述服務範圍內以租車論。

    4.      出車外縣市以一部為主(當日不接兩次外縣市之申請)

    六、租車標準:駕駛自行聘請。*

    收費:

    1.      全日租車車輛保養費1000元、油資於歸還時加滿油。

    2.      半日租車車輛保養費500元,油資同上項。(半日以四小時計)

    3.      逾時每小時加收100(不足一小時以一小時計)

    4.      租車每次最多租用二天。

     

    (乘車須知)

    一、車輛等候以十分鐘為限,如越時不予等候,以維護其他使用者之權益。

    二、短程預約:一週前接受車輛服務時間預約,但緊急送醫者優先。

    三、當日叫車:於正常班次順路時於予排入,原則上不予排車,但緊急就醫者優先。

    四、車輛外借:以本會會員及友會為限,並得於借車前十五日內向秘書處提出借用請求,經調度處、理事長批示後始得出車。本會視車況、駕駛員加班意願或申請理由,有權決定出借與否。

    五、以上事項,如遇需緊急赴醫或本會舉辦重大活動用車或其他緊急事件時,本會得取消預約或與預約者協調用車時間調整。

    六、無故自行取消預約乘車,達三次以上者,本會將停止申請資格二個月。當日取消預約乘車者,車資照收。

    七、搭乘復康巴士時為求會員之安全,故協會將視情況請求家屬陪同,若無陪同者即不提供服務。

    八、搭乘復康巴士時原則上不提供其他服務,若急需額外協助,例如上下樓層揹送、推送輪椅等…非服務人員之責任,因而發生任何糾紛,受助者需自行負起所有醫療、法律責任。

    九、搭乘復康巴士只限於登記時間內之定點接送,多定點加收費用。

     

    第四章、附則

    一、本會幹部、工作人員辦理公務、出差、舉辦活動、訪視會員使用車輛,可以公務向調度處報備使用。

    二、本會會員出席活動時,可事前向調度處提出接送申請,唯須接受調度處安排接送時間。如申請人數眾多、時間不允許等因素無法一一接送服務時,將以頸髓損傷會員優先考量服務。

    三、駕駛員非上班期間,除會務需求外暫停接送服務。

    四、每二周排定一日為車輛保養日,暫停接送服務。

    五、復康巴士並非緊急救護車,無法應付任何緊急醫護狀況。會員於搭乘期間因自身身體狀況,而非駕駛者之疏失發生意外,搭乘者需自行負起所有醫療、法律責任。

    六、復康巴士於行駛期間如發生意外事故,本會將全權交由保險公司負責處理,搭乘者不得要求本會其他賠償。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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